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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印发

发表时间:2022-03-31 09:07

农质发〔2022〕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农村部编制了《“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

2022年2月21日


“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保障,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和风险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制修订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配套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109项,总数达到10068项,基本覆盖我国常用农药兽药品种和主要食用农产品。制修订农业行业标准1933项,总数达到5342项。累计创建果菜茶标准化园、畜禽养殖标准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近1.8万个,规模种养主体质量控制能力明显提升。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5万个,较“十二五”末增加71.9%。

绿色生产取得积极进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累计禁用高毒农药46种,在蔬菜水果等部分作物上禁用农药20种,严格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近10亿亩,水稻、玉米、小麦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实现预期目标。发布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促生长类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全部退出使用。

监管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88%的地市、全部“菜篮子”产品大县及其乡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近15万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2297家,检测人员2.41万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计划不断优化,部省两级监测网络基本覆盖了全国主要大中城市和农产品产区、城乡居民主要消费品种。

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按照中央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围绕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五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59.6万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058万家(次),查处问题13万起。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打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质量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

监管制度机制逐步健全。支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省5个,认定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318个。及时总结6省份试点经验,在全国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范围内57.3%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到常态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产品优质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意见,推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推广运行,部省追溯平台有效对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

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匹配,监督能力手段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匹配,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不匹配。风险隐患依然存在。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尚未根除,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时有发生,重金属和生物毒素污染风险短期内难以消除。监管基础依然薄弱。基层监管缺人员、缺经费、缺手段等问题较为普遍,部分农产品尚未纳入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范围。标准化水平有待提高。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配套检测方法标准仍有不足,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协同推进机制尚不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还不够高,农产品品质评价及分等分级亟待加强。

(二)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新的发展机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定位提到了新高度。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提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各地党委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提供了新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的大战略,要加大真金白银的投入。随着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资格局加快形成,特别是公共财政向三农持续倾斜,将为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欠账问题创造更好条件。人民群众消费不断升级,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了新动能。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突破1万美元,城乡居民消费加快向绿色、健康、安全方向升级,农产品需求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转变,为发展优质农产品提供了广阔空间。科技创新蓬勃发展,为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提供了新支撑。以生物技术、装备技术、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深入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和高通量筛查、多残留速测等检测技术加快应用,为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模式,推进智慧监管、精准监管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着力提标准、防风险、严监管、优机制、强保障,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牢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定位,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全局谋划推进工作,压紧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统筹谋划,抓主抓重。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要求,“守底线”“拉高线”同步推,“保安全”“提品质”一起抓。聚焦质量安全难点热点,明主线、抓关键、补短板,确保措施落实落地。

——绿色导向,标准引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强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强化标准引领,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持续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

——预防为主,全程防控。发挥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作用,坚持下先手棋、打主动仗,聚焦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强化全过程防控、全链条监管,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问题。

——重心下沉,手段创新。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县乡监管体系队伍建设,做深做实网格化管理。创新监管制度机制,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追溯管理和信用监管等手段运用。推进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稳中向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基本形成高水平监管、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1. 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禁用药物使用得到有效遏制,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得到有效管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分期分批淘汰现存10种高毒农药。

2. 监测监管能力提升。农药兽药残留风险监测参数达到260项,监测数量达到全国每年2批次/千人。基层监测监管体系保持稳定,日常巡查检查常态化、制度化。风险评估支撑有力,应急处置有效开展。

3. 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总数达到1.5万项,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面稳步扩大,标准化国际合作深入拓展。

4. 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数量增至7万个,相关原料和生产基地规模不断扩大,品质评价方法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产品“三品一标”认知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5. 现代化监管手段创新提升。乡镇网格化管理框架基本形成,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基本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

三、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

(一)推动构建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对标“最严谨的标准”,加快构建以安全、绿色、优质、营养为梯次的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求,推动农药兽药残留标准提质扩面,完善农药兽药残留及相关膳食数据,强化风险评估与标准制定衔接,加快特色小宗作物、小品种动物限量及检测方法制修订,提升农药兽药残留标准的科学性和覆盖面。聚焦稳产保供和绿色发展,加快健全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种业发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循环农业等领域标准。聚焦消费升级和营养健康需求,推动建立农产品品质评价和检测方法标准,鼓励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优质农产品团体和企业标准。新建完善一批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等国际标准制修订,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推动国内国际标准互联互通。

(二)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

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计划,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健全完善全产业链标准及标准综合体,编制标准模式图、明白纸和风险防控手册,让生产经营者识标、懂标、用标。推动农垦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农垦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依托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建立健全标准实施宣贯和跟踪评价机制,推动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三)推动农产品品质评价

结合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动建立农产品分等分级评价体系。在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开展农产品特征品质评价,筛选核心品质指标。加强农产品品质研究,分年度分区域识别验证主要品质成分差异,探析不同主栽品种、不同优势产区、不同生产方式差异性规律和影响机制。建立农产品品质成分数据库及应用平台。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垦企业和行业协会作用,促进品质评价成果应用,引导农产品优质优价。

专栏 1 农业标准化提升

1. 构建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3000项,制定一批品质评价和检测方法标准。建立并完善农作物种子、耕地质量等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 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开展30个农产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300个。开展标准培训30万人次以上。

3. 推进标准国际交流。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为主要平台,建立健全专家队伍,参与制定一批国际标准。

(四)稳步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

围绕“提质量、控增量、稳总量”目标,强化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管理。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深入开展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行动,督促获证企业严格按标生产,建设一批相关生产和原料基地。持续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强化特性保持和文化挖掘,命名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推动出台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发展乡愁产品产业。打造公益性宣传推介平台,持续加强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和专业市场培育。继续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减免相关认证费用。加快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动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扩大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范围。

四、强化风险监测评估

(一)提高风险监测能力

统筹部省工作资源,建立上下联动、各有侧重、协同高效的风险监测工作格局,做到“大宗产品不放松,特色小宗不落空”。聚焦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危害因子,逐步扩品种、增参数、加数量,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探索应用高通量筛查、不明风险物广谱筛查等新技术,提高风险监测工作效率。针对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加强溯源调查,强化成因分析,挖掘结果应用潜力。加大能力验证、监督检查、跟踪评价力度,规范检测机构运行,保障监测工作质量。

专栏 2 风险监测能力提升

1. 提高部省检测机构仪器装备水平。针对部省检测机构仪器精准度低、配套数量不足、设备老化等问题,对检测需要的关键性仪器设备进行扩展补充,实现检测参数精准度与国际接轨,检测指标范围、时效性与监管工作需求相匹配。

2. 推动市县检测机构提高“双认证”比例。组织开展检测机构帮扶活动,通过完善一对一帮扶机制,推动市县检测机构“双认证”比例由目前的38%提高到60%以上,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服务当地产业发展。

3. 开展基层检测技术提升活动。以市县检测人员为主,每3年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通过对排名靠前的检测人员颁发全国及部省级荣誉称号,引导激励各地加强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累计培训检测人员10万人次,不断提升检测人员的抽样能力和上机能力。

(二)提高监督抽查效能

聚焦重点品种和突出问题隐患,推动日常抽检和突击抽检相结合,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相结合,监督抽查与综合执法高效联动,提高监督抽查的靶向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促进抽检程序规范化、跟进查处及时化,建立不合格样品定期公布机制。

(三)深入开展风险评估

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实验室能力建设,打造体系完备、布局合理、定位清晰、技术一流的风险评估技术支撑体系。推动各省份对区域特色农产品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对未知风险的危害识别,科学评估危害程度,提出风险防控技术措施,重点对超范围用药、跨领域交叉用药、生物源危害等开展安全性评估,对环境污染、气候变化引发的粮食重金属和毒素等问题开展跟踪性评估,对农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可能产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开展前瞻性评估。持续关注国际风险评估前沿动态,优化风险评估技术模型,加强风险评估成果转化应用,为标准制修订和科学监管提供支撑。

(四)强化风险交流和科普宣传

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的作用,引导和鼓励科技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常态化科普工作和宣传服务。针对消费者关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开展科普解读,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梳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谣言,协调相关部门对网络谣言加强综合治理,对不实信息及时澄清,教育引导公众“不信谣、不传谣”。组织监管部门、科研院校、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参与风险交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氛围。

专栏 3 风险评估能力提升

1. 完善风险评估技术支撑体系。按照“国家级评估中心—专业性(区域性)评估实验室—基层实验站及观测点”架构,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布局,重点建设1个国家级中心、50家实验室、50个基层实验站点。

2. 提升未知风险因子精准识别能力。加强未知物非靶向全景筛查技术研究,补充未知物精准识别技术设备,开展农产品全链条中未知风险因子和残留代谢产物的识别、鉴定与快速筛查评估。

3. 打造危害因子模拟试验基地及消长变化测试平台。改(扩)建试验基地,完善基础设施,配置相关设备,开展田间降解代谢、动态监测及模拟验证等相关研究。

4. 建立风险评估大数据平台。支持购置风险评估数据管理、数据分析和预警模型构建等设备和软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综合利用能力,实现数据共享、分析预测和挖掘利用。

五、实施全链条监管

(一)加强投入品监管

严把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审批关,将投入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依法从严控制限制农药定点经营网点数量。完善农资购销台账制度,推进种子、农药、兽药的包装、标签二维码标识和电子追溯制度,提升农资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对网络销售农资加强监管。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加大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力度,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加强农资打假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促进优质农资产销对接。

(二)净化产地环境

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制度,密切关注重金属等问题,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和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集成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对产地环境的污染。

(三)强化生产过程监管

对标“最严格的监管”,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动态管理名录,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依据风险和信用等级实施分级管理、分类指导。落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推进日常巡查检查规范化、常态化。针对用药高峰期、农产品集中上市期等关键节点,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坚持巡查检查与指导服务并举、压实主体责任与提升生产者素质并重,推动“产出来”“管出来”水平同步提升。

(四)推进承诺达标上市

加快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推动形成生产者自觉开具、市场主动查验、社会共同监督的新格局。支持各地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参加展示展销、品牌推选、项目申报等相挂钩,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开尽开。鼓励产地直销农产品带证销售。强化对带证产品的监督管理,督促生产者落实自控自检要求,对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主体依法处置,纳入重点监管名录。建立健全开证主体信用记录,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五)深化突出问题治理

聚焦突出问题隐患,按照发现问题无死角、解决问题零容忍的要求,实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行为,加大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检打联动,做到有案必移,严惩重处违法犯罪分子。严格管控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安全用药宣传培训,支持加快常规农药残留速测技术发展和推广应用。加强与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加强暂养池、运输车辆等农产品收贮运薄弱环节监管。

(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坚持从源头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天候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加强对重点舆情跟踪研判。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行业、各单位责任和措施,组织各地完善本级应急预案,构建上下协同、反应迅速、信息畅通、处置有力的应急机制。积极争取支持投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装备技术支撑,持续开展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六、创新监管制度机制

(一)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持续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有效监管模式,推进农药实名购买制度,销售农药时实名登记购买人、农药名称、施用作物和用途等。“十四五”末认定数量达到500个。强化宣传和产品推介,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示范创建交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效应。强化动态核查和跟踪评价,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严格退出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整省创建。

(二)推进信用监管

加快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和信用评价等标准。健全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快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广泛开展信用动态评价。强化试点应用,推动试点地区依据主体信用等级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创新信用场景应用,探索“信用+合格证”“信用+产品认证”“信用+保险信贷”等模式。对严重失信主体,落实联合惩戒措施,严格限制其参与展示展销、品牌推选、项目申报等。

(三)推进智慧监管

积极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5G、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应用,推动机器换人、机器助人,构建可视、可查、可控的智慧监管新模式。推动“阳光农安”试点,引导生产经营主体采用高清视频和AI识别技术自动记录农事行为,推动生产记录便捷化、电子化,开展远程服务。推进智慧巡查,开发应用便携式移动监管设备,减轻基层监管人员负担,实现巡查检查日常化。推动智慧抽检,全过程自动记录检测行为,实现抽样实时定位、检测信息自动传输,保障检测公正性。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应用,推进主体名录、农资使用、质量控制、检验检测、执法处置等信息“一张网”管理。

专栏 4 “阳光农安”试点

聚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打造1000个“阳光农安”智慧监管试点,在生产主体集成智慧管控系统,与监管部门信息化平台对接,实现三个方面功能。

1. 智能识别分析预警农事行为。利用人工智能数据模型,结合采集的有关农药兽药管理信息,对抓取的试点基地生产者农事行为进行自动识别分析,对违规行为发出预警信息,实现智能化生产管控。

2. 农产品质量安全远程诊断咨询服务。开展种养业病虫害远程诊断和科学防控咨询,采取信息化手段,对农产品生产病虫害信息进行采集、诊断及预警预报,实现网上看病、远程治疗、电子病历管理、区域病害监控、及时预警,为生产主体提供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科学用药等技术咨询服务。

3. 农业投入品信息采集管理。运用农业执法系统、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和农药批发零售经营管理系统有关信息,实现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登记、产品登记、进销存台账监管、监测预警和监督执法等功能互联互通,打通农药门店与生产基地之间的信息断档。

(四)推进追溯管理

完善产地农产品追溯体系,推进农产品追溯信息贯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并向市场流通和消费端延伸。发挥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主体作用,推动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农产品追溯先行先试。优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功能,推广信息化追溯技术,总结典型追溯模式,培育选树追溯标杆企业。加强部门协作,推动追溯标准统一、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构建全程追溯机制。

(五)构建农产品“三品一标”新机制

推动出台指导意见,按照新阶段农产品“三品一标”的新内涵新要求,明确通过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机制。以规范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为重点,引导第三方认证机构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强化对获证主体的“他律”。通过扩大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覆盖面,提高社会认可度,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强化“自律”。打造一批农产品“三品一标”引领质量提升的发展典型,推动形成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专栏 5 农产品“三品一标”提升行动

1. 提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供给能力。再认证登记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2万个,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9%。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800个,有机农产品基地50个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园区50个,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

2. 持续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支持10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命名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1000个,发布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影响力报告,开展特征品质评价,打造一批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样板,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

3. 提升承诺达标合格证实施水平。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控自检大培训,每年每个开证主体至少培训1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要求。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与电商平台和快递企业的合作,推动农产品带证销售。

4. 提升农产品“三品一标”认知度和影响力。推进主体承诺达标、质量认证、监测监管、信用管理、追溯管理、品质评价等协同实施,打造100个农产品“三品一标”引领质量提升的发展典型。

(六)推动社会共治

支持各类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各地建立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问题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社会组织的优势,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提升能力,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参与法规政策宣贯、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评价、问题隐患排查等工作。探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七、强化支撑保障

(一)健全法律制度

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适时出台相关配套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各方责任,健全源头治理、风险防范、全程控制、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提升检打联动效率,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培训,引导广大生产者、经营者、监管者尽快熟悉法律新规定、新要求,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二)强化体系队伍

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壮大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企业内控员和社会监督员队伍。制定出台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充实基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稳定检验检测体系队伍,健全以部级检测机构为龙头,省级检测机构为骨干,市县检测机构为基础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基层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加大对标准化技能型人才培养使用。瞄准国际前沿和监管实践需要,打造一支专业过硬、对接国际、布局合理的风险评估技术队伍。

(三)强化投入保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建设投资、财政补助、运行投入等经费,围绕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监管执法、标准化生产等重点领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各级财政保障制度,加大对执法监督、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投入品管理、标准制修订、农产品质量追溯、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等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产品质量追溯等财政奖补政策。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服务,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四)强化科技支撑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迫切需求和技术瓶颈,启动科技协同攻关,研制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物质,开发一批农药兽药和生物毒素、环境污染物、重金属等危害因子的高效快速识别关键技术,遴选推广一批常规农药兽药快速检测设备。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评价研究岗位设置。新增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群重点实验室。鼓励高校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人才培养,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农业农村发展总体规划部署推进。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细化目标、明确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确保规划任务有序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党政同责要求,用好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质量工作考核等手段,严格落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签订责任状、致函、约谈、通报等形式,健全责任追究机制,逐级压实责任,坚决惩治监管不作为,落实“最严肃的问责”。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队伍建设,保证事有人抓、活有人干、责有人负。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督促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

(三)强化实施评估

各地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对投入保障、能力建设、标准化生产、监测监管、执法办案、宣传培训等重点要求和任务落实情况给予重点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农业农村部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价。

来源:农业农村部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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